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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柜娱乐app_钱柜娱乐手机版登陆_中国足彩网官网推荐印发《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钱柜娱乐app_钱柜娱乐手机版登陆_中国足彩网官网推荐印发《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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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市科技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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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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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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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根据《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本办法。

第二条?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围绕当地农业主导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研究、引进推广、示范集成等创新活动,具备完成技术研发、集成、示范、培训功能,并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科技服务功能,能够调动农业科技特派员进入基地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并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农业发展,为同类型农业发展提供有效创新模式和科技支撑的科技创新平台。

第三条?基地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发展创新、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农业龙头企业、重点农业企业等为建设主体,依托各类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构建多元投资为基础的创新运行平台,建立产学研用良性互动机制,形成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广、技术服务指导的链式创新发展模式。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市科技局会同涉农部门聘请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专家工作组,负责基地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提供咨询与技术指导,参与示范基地的论证、评审、认证、考核等工作。

第五条 各旗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执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支持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负责辖区内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基地考核与管理工作。

第六条 基地要合理确立主导产业,并通过制定基地建设规划,将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地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政策和配套资金。

第三章 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我市登记注册,主要从事种养殖业生产和农业技术研发活动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基地建设主体要有一定面积规模、有综合引领性配套技术、有稳定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发展机制。具有较为完善的人才培训、技术服务设施和场所。具有3名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有较强的技术引进、集成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对发展现代农业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基地具有鲜明的特色主导产业和明确的任务目标,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程度高。种植栽培类面积在200亩以上,设施农业面积100亩以上,养殖类年出栏在1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在5000羽以上,农副产品加工类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种养加结合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类面积在500亩以上。

(四)基地要有显著的示范作用。在推动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能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拓展生态保护、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在当地有一定的代表性、示范性。

第八条?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 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书;

(二)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三)其它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技术依托单位合作协议书;

(2)近两年开展农业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及技术培训情况、产品质量、经济效益等相关材料;

(3)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范围图示、承包合同;

(4)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从业人员清单等。

第九条?申报程序

(一)市科技局负责发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指南和年度建设重点,对示范基地进行指导管理。

(二)基地建设单位向所在地旗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经旗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对申报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进行初步筛选,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申报示范基地进行风险评估、实地考察、论证和评审认定。

(四)通过认定的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经呼和浩特市科技局审核后,下达批复文件,授予“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称号,并颁发牌匾。

第四章 考核与奖励

第十条?对经认定的基地优先承担市农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

第十一条?基地的管理实行年报制度。每年12月15日前各基地应将当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报市科技局。

第十二条?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市科技局每两年对认定的示范基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评价优秀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收回牌匾。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申报须提交材料附件:呼和浩特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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